我国哪部法律明确规定了疑罪从无
『One』,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疑罪从无的原则。疑罪从无主要包含以下两个层次的含义:尊重和保护人权:在刑事审判中,疑罪从无原则强调应避免将无罪的人错误地定罪。在证据不足或存在合理怀疑的情况下,不能仅凭主观推测或偏见做出有罪判决,这体现了对被告人人权的尊重和保护。
『Two』,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第3项明确指出,在证据不足以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情况下,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无法成立的无罪判决。这一法律条文直接体现了“疑罪从无”的原则,该原则源自刑法的三大基本原则之一——“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
『Three』,疑罪从无的法律依据与原则法律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第五十五条进一步要求,认定被告人有罪需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即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若证据不足,应依据“疑罪从无”原则作出无罪判决。
『Four』,法律分析:确立了,我国在1996年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确立了疑罪从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疑罪从无的法律规定
『One』,法律分析:疑罪从无不是刑法明文规定的基本原则,而是在刑事诉讼法里确立了疑罪从无的原则。根据该规定,如果证明被告人构成犯罪的证据没有达到确实充分的要求,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Two』,疑罪从无,是指刑事诉讼中,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Three』,“疑罪从无”原则的核心在于,在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时,应认定其无罪。这一原则的设立旨在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尽管我国在实践中“疑罪从无”的应用并不广泛,但其重要性不容忽视。通过查阅法院工作报告,可以看到这一原则在实际操作中的具体情况和应用频率。
【问答315】什么是疑罪从无原则?
疑罪从无原则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当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时,应当作出无罪判决的原则。分析说明:法律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三)项明确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这一规定即为疑罪从无原则的法律基础。
疑罪从无的三大原则为:疑罪出现刑事证明不能证实的状况;疑罪必须依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处理;被告人不承担疑罪的证明责任。
法律分析:疑罪从无,是指刑事诉讼中,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疑罪从无原则又称“有利被告原则”。无罪推定原则的一个派生标准。由于现有证据既不能证明被追诉的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也不能完全排除被追诉被告人实施了被追诉犯罪行为的嫌疑,根据无罪推定原则,从诉讼程序和法律上推定被追诉被告人无罪,从而终结诉讼的行为的法律原则。
疑罪从无的法律依据
疑罪从无的法律依据与原则法律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第五十五条进一步要求,认定被告人有罪需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即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若证据不足,应依据“疑罪从无”原则作出无罪判决。
疑罪从无,即是在刑事诉讼程序中,若警方掌握的证词与证据未能充分证明犯罪嫌疑人存在谋杀、绑架等严重罪行,在司法权衡之下,应当承担起不予起诉的职责。
法律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三)项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这是疑罪从无原则的直接法律依据。法理渊源:疑罪从无的法理渊源是无罪推定原则。
疑罪出现刑事证明不能证实的状况:被告人是否犯罪,没有合法合理的证据支撑,全案没有充分的证据,无法证明。疑罪必须依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处理:由于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人是否犯罪,此时应尊重被告人的人格尊严。
法律分析:疑罪从无不是刑法明文规定的基本原则,而是在刑事诉讼法里确立了疑罪从无的原则。根据该规定,如果证明被告人构成犯罪的证据没有达到确实充分的要求,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疑罪从无”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具体条款如下: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2条规定:如果是证据不足,法院应当作出证据不足的无罪判决。该条款体现了疑罪从无的原则,即在刑事诉讼中,如果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那么应当判决被告人无罪。
法律对于“疑罪从无”是如何具体规定的?
“疑罪从无”原则的核心在于,在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时,应认定其无罪。这一原则的设立旨在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尽管我国在实践中“疑罪从无”的应用并不广泛,但其重要性不容忽视。通过查阅法院工作报告,可以看到这一原则在实际操作中的具体情况和应用频率。
先说下具体的含义吧,疑罪从无原则又称“有利被告原则”。无罪推定原则的一个派生标准。由于现有证据既不能证明被追诉的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也不能完全排除被追诉被告人实施了被追诉犯罪行为的嫌疑,根据无罪推定原则,从诉讼程序和法律上推定被追诉被告人无罪,从而终结诉讼的行为的法律原则。
疑罪出现刑事证明不能证实的状况:被告人是否犯罪,没有合法合理的证据支撑,全案没有充分的证据,无法证明。疑罪必须依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处理:由于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人是否犯罪,此时应尊重被告人的人格尊严。
法律分析:疑罪从无不是刑法明文规定的基本原则,而是在刑事诉讼法里确立了疑罪从无的原则。根据该规定,如果证明被告人构成犯罪的证据没有达到确实充分的要求,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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