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立案条款第一百一十二条
『One』,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为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处理规定,具体条款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
『Two』,法律主观: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受案材料进行审查、立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条款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Three』,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是什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立案的条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①有犯罪事实存在。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是什么
『One』,《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内容如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Two』,《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明确了对案件受理材料的审查与处理原则。当法院、检察机关及公安机关收到报案、控告、举报以及自首材料时,应根据职责权限,迅速对其内容进行审核。
『Three』,法律主观: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受案材料进行审查、立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条款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Four』,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Five』,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立案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为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处理规定,具体条款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明确了对案件受理材料的审查与处理原则。当法院、检察机关及公安机关收到报案、控告、举报以及自首材料时,应根据职责权限,迅速对其内容进行审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应当立案并制作立案决定书。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 立案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立案条件需满足双重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立案需同时满足两个核心条件:一是存在犯罪事实,即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例如用工具砸车、破坏车辆关键部件等;二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通常表现为损失数额较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
刑诉法第一百一十二条是怎么规定的?
『One』,《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明确了对案件受理材料的审查与处理原则。当法院、检察机关及公安机关收到报案、控告、举报以及自首材料时,应根据职责权限,迅速对其内容进行审核。若经核实存在犯罪事实需追究刑事责任,则应立即立案;相反,若发现无犯罪事实或该事实显著轻微且无需追责,则不得予以立案。
『Two』,法律主观: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受案材料进行审查、立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条款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Three』,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 立案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Four』,广义的刑事诉讼法是有关刑事诉讼的一切法律规范,包括刑事诉讼法典和其他有关刑事诉讼的法规、法令、条例、规则、决议、决定等,还包括比较高人民法院、比较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刑事诉讼程序的规范性文件。
『Five』,立案条件需满足双重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立案需同时满足两个核心条件:一是存在犯罪事实,即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例如用工具砸车、破坏车辆关键部件等;二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通常表现为损失数额较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
『Six』,人民检察院办案中发现犯罪线索移送规定主要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具体规定及操作如下:法律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当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应当立案。
刑事诉讼法一百一十二条规定是什么
『One』,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为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处理规定,具体条款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
『Two』,《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明确了对案件受理材料的审查与处理原则。当法院、检察机关及公安机关收到报案、控告、举报以及自首材料时,应根据职责权限,迅速对其内容进行审核。
『Three』,法律主观: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受案材料进行审查、立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条款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Four』,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 立案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Five』,法律客观:《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刑事诉讼法一百一十二条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内容如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刑事诉讼法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 立案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法律主观: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受案材料进行审查、立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条款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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