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没有立下遗嘱,老人遗产该如何分配?
〖One〗、在老人未立遗嘱的情况下,其亲属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遗产的分配。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家庭关系比较融洽的情况下。在协商分配的过程中,亲属可以根据老人的意愿和财产状况,自行决定遗产的分配比例。
〖Two〗、老人去世没有遗嘱的分配方式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条款来进行分配,老人的财产都是可以由近到远的顺序来进行分割,但如果有遗赠抚养协议的话,还可以按照协议的方式来进行分配。老人去世没有遗嘱应怎么分配?可以根据法定继承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来分配遗产。
〖Three〗、老人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遗产的法定分配原则是同一顺序继承人可以均等的进行分配,不过,生活比较困难的法定继承人、对老人尽地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适当的多分遗产的,继承人之间可以协商遗产的分配比例。
遗嘱是否能够分割宅基地,宅地是否受遗嘱分配的影响?
不能立遗嘱对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分割。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公民可以通过立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而不能处分他人或公有财产。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遗嘱分配是不会影响宅基地分割的,宅基地属农民集体所有,农民经人民政府批准取得土地建房,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不得擅自出卖、出租,即使在原有土地上建房也得重新获得批准。【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宅基地建筑的遗嘱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宅基地并不属于个人的财产,遗嘱人是无权将宅基地进行继承分配处理的,但是宅基地上的房产是可以按照遗嘱来进行继承处理的。
因为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不能在遗嘱中处分,把宅基地给其他人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父亲去世了,子女还可继承爷爷的遗产吗?
父亲去世了,子女可继承爷爷的遗产。这种情况属于代位继承。爷奶奶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的,遗产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孙女的父亲先于爷爷奶奶去世的,孙女有权代位继承其父亲有权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
孙子一般不可以继承爷爷或奶奶的遗产,在孙子的父亲,也就是爷爷的儿子去世的情况下,可以由孙子通过代位继承或转继承继承爷爷的遗产,但是继承的比例是孙子的父亲从爷爷处继承的比例。代位继承是指爷爷的子女(也就是父亲)先于爷爷先死亡时,由孙子继承爷爷遗产的法律制度。
父母去世,子女有爷爷财产继承权。但只能继承属于他父亲的那一部分(代位继承)。还有一种就是遗嘱继承,可以继承全部遗产。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老人去世前说的口头遗嘱有效吗?
〖One〗、老人去世前说口头遗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合法见证人,如果不能证明该口头遗嘱有效的情况下,是会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来进行遗产的分割,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多位的应平均分割。老人去世前说口头遗嘱有效吗老人去世口头遗嘱财产分割,是有效的,但是必须有合法的见证人。
〖Two〗、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我国法律承认口头遗嘱,但是有严格的条件要求,必须是在危机情况下,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立口头遗嘱才是有效的,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Three〗、去世前的口头遗嘱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当是有效的:『1』须在危急情况下订立口头遗嘱。所谓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因疾病或战争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形。『2』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Four〗、口头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要看订立的口头遗嘱是否符合《民法典》中要求的生效条件。要是该口头遗嘱是在危急情况的时候订立,并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同时遗嘱见证人有民事行为能力,非继承人、受遗嘱人,且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那通常该口头遗嘱就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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