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如何选择合适的继承法律师咨询?
1、看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是由律师组成的,一个好的律师事务所必然有好的律师,要请律师首先要考虑的是找好的律师事务所。看律师的名气和律师以往的成绩。
2、父母继承如果老人没有配偶和子女,老人的父母是老人的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如果只有一方父母健在,则遗产全部归该父母继承;如果双亲均健在,则遗产平分给双亲继承。 兄弟姐妹继承如果老人没有配偶、子女和父母,老人的兄弟姐妹是老人的第一顺位的继承人。
3、法律主观:老人遗产继承可以聘请律师。遗产律师,即能够运用专业的继承法律知识,具有律师执照在中国大陆内合法执业,为当事人提供遗产继承法律服务的具备丰富专业经验的律师。
爸爸去世后,叔叔有权继承爸爸的遗产吗?
父亲的遗产叔叔不一定有继承权,具体如下:一般叔叔不能继承爸爸的财产,因为叔叔是第二顺位继承人;叔叔属于父亲的兄弟,在没有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没有遗嘱继承的时候,才可以继承;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继承人有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的权利。
法律主观:视情况而定。一般叔叔不能继承爸爸的财产,因为叔叔是第二顺位继承人。叔叔属于父亲的兄弟,在没有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没有遗嘱继承的时候,才可以继承。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父亲去世前可能立了遗嘱,所以法院才会支持叔叔分遗产父亲去世多年后,远在老家的叔叔竟然找上门来要分父亲留下的房产。侄子认为父亲去世留下的房产是父亲和母亲共同打拼下来的,理应留给母亲养老用,叔叔没有为这个房子付出过什么就不应该分房子。
父母去世没留遗嘱,只是口头说明有法律效力吗?
一)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法律规定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才有法律效力。(二)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如果处在生命垂危中的立遗嘱人经抢救而恢复了采用其他立遗嘱的能力的,那么该口头遗嘱即视为无效,应另用其他的方式立下遗嘱。
特定条件之下,口头遗嘱具有合法性。我国相关法律明文规定,在紧急时刻,遗嘱人可以采取口头方式订立遗嘱。然而,待危机解除之后,如果遗嘱人有能力以书面或录音录像方式再度立下遗嘱,先前的口头遗嘱则应视为无效。口头遗嘱有效性的前提条件包括务必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员在场见证。
父亲生前口头说的话,因为不是口头遗嘱,不具备法律效应,所以他死后无效。如果父亲立了遗嘱(口头、纸质都可以)并去公证处办理了公证(他的财产都给你),他死后才有效。
至于您提到的证明,如果是由有关机构或单位出具的,证明其中所陈述的事实具有一定的证明力,但是它并不等同于遗嘱,也不具备遗嘱的法律效力。因此,遗产的分配仍需依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父亲去世时,其遗产应当分配给其法定继承人。
根据我国法律,在紧急情况下,遗嘱人可立口头遗嘱。然而,若危机解除,遗嘱人能以书面或音像方式设立遗嘱,则先前的口头遗嘱将失效。有效的口头遗嘱须由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见证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及继承人、受遗赠人,亦不可与其有利害关系。
父母去世未留遗嘱,口头说房子归你,但口说无凭。如果有见证人并出具书面证明,需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但你的姐姐需要签订放弃继承的书面证明,才能够到房屋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过户。供参考。
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妹可以分遗产吗,遗产继承的规定是怎样的?
没有血缘关系,但是法律上却承认亲属关系的,我们称之为拟制血亲关系。在继承法上,拟制血亲和自然血亲的继承地位是同等的。所以不管是有没有实际上的亲属关系,只要法律承认,那么就有继承权。
法律分析:没有血缘关系却同属法定继承人的兄妹,可以分遗产。被继承人的遗产,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事实上,各国法律也都在一定范围内禁止血亲结婚。因为血缘过近的亲属间通婚,容易把双方生理上的缺陷遗传给后代,而没有血缘亲属关系的人婚姻,能繁衍出更优良的后代。(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继承兄妹遗产的条件是兄弟姐妹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意思就是父母去世,兄弟姐妹没有结婚,没有子女,因为配偶、子女和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兄弟姐妹才可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兄弟姐妹可以互相继承遗产,兄弟姐妹为第二代旁系血亲,是血缘关系(或拟制血亲)最近的旁系血亲,他们共同生活于一个家庭之中,互相帮助,互相照顾,关系密切。因此找国《民法典》将兄弟姐妹之间列为相互可以继承遗产的法定第二顺序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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