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专科的学生```能靠律师证吗?谢谢
大专学历可以考取律师资格证,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报考条件。学历要求 大专学历:报考律师资格证需要具备相应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通常是法学专业相关的学士学位,如法学、政治法学等专业。学历认可:学历需要在国家承认的高等院校或法学院取得,并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法律专业的大专毕业生可以参加司法考试,但只能获得B证和C证,不能获得A证。其他专业的大专毕业生不能参加司法考试。司法考试是获得律师或检察官或法官的资格考试。如果通过司法考试,就具备了律师或检察官或法官的基本资格。该考试不同于学历考试。
不可以的,要本科学历才可以报考,司法考试有明确的规定。学历要求:考生持有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可以的,对于律师证,或者注册会计师,司法考试证件考试没有门槛要求的。
律师邱代伦最新消息是真的吗
〖One〗、是真的。邱代伦先生从开始就实行绝对的团队运作实行公司化管理,邱代伦先生在内的所有员工都是只拿工资不拿提成,经过五年多的发展,天伦的人数增加了25倍。
〖Two〗、由于邱代伦先生从开始就实行绝对的团队运作实行公司化管理,包括邱代伦先生在内的所有员工都是只拿工资不拿提成,经过五年多的发展,天伦的人数增加了25倍,从原来的8人发展到200多人,业务收入增加了近20倍,律师事务所数量也由原来的一家发展到2006年度的七家(其中一家为加盟所)。
法律援助的电话多少呀,急!
〖One〗、免费法律援助电话号码是12348。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或者非政府设立的合法律所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尤其是农村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Two〗、是全国统一的法律援助热线,由司法局指派律师轮班提供免费法律询问服务。该热线主要面向广大群众,提供法律询问、律师服务、公证服务、司法鉴定服务、调解服务、司法考试服务以及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服务,同时接受群众的投诉和意见建议。12348取司法的谐音,是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的简称。
〖Three〗、原“16000148”法律服务电话已更名为“12348”法律询问电话,现归并于法律援助中心,使用全国统一的服务号码“12348”。“12348”法律询问专线在保持原有服务功能的同时,增添了法律援助的新功能,这标志着“12348”服务迈上了新阶段。
〖Four〗、免费法律援助热线是12348。该热线是市、区县司法局及法律援助中心面向广大市民群众的法律询问专用电话,接受解答群众的法律询问,配合调处民间纠纷,及时反映群众的法律需求信息,指导和接受法律援助申请,维护贫弱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
〖Five〗、全国统一的法律援助中心电话是12348。12348是中国法律服务热线,由司法部负责建设。
重庆司法考试的报考条件是什么?
报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司法考试报名条件有2种:新人新办法: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2: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3: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品行良好。
什么是李庄案件
李庄案是一起涉及重大法律争议的案件。案件全程包括起诉、审理、判决等环节。案件详细过程 起诉阶段 李庄案由相关当事人提起,指控李庄涉及违法行为。案件进入起诉阶段,相关证据开始收集并递交法院。 审理阶段 案件进入审理阶段,法庭对案件进行公开审理。
检察院随后以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等罪名对其提起公诉。这一刑事案件被称为李庄伪证案,俗称李庄案。该案被中国诸多媒体所报道,其关于法治、司法独立和程序正义、律师职业道德和人身权利、金钱利益和腐败、媒体“通稿”及更多内幕的争议,在社会上,特别是中国法律界引起了诸多讨论。
为此,检察院对李庄提出了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以及妨害作证等罪名。这一案件因其敏感性,被广泛称为李庄伪证案,或简称李庄案。此案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特别是在法律界,引发了深入的讨论。
据证实,龚刚模本人主动检举,指控李庄在为他辩护时违反法律规定,教唆编造虚假刑讯逼供情况,并唆使其提供虚假供述。李庄的行为触犯《刑法》第306条,已被重庆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中央电视台和人民日报全程报道了此案。案件起源于2009年11月,龚刚模家属请求李庄为其辩护。
李庄,原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09年11月,李庄接受委托,成为重庆市龚刚模涉黑案主要嫌疑人龚刚模的辩护人。当年12月,龚刚模向重庆市司法机关检举李庄,称李庄教唆他编造“被刑讯逼供”的虚假口供。随后,重庆市警方以涉嫌伪证罪为由逮捕李庄。
李庄案是一起涉及重大法律争议和公众关注的案件。案件主要围绕李庄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展开。案件经过 初步调查阶段 李庄的行为开始受到关注,相关机构对其进行初步调查。 立案侦查 经过初步调查,决定对李庄立案侦查,展开详细的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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