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自首立功的司法解释规定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职务犯罪相关司法解释中对自首的认定标准是,当事人主动向办案机关交代了还没有掌握的罪行,或者办案机关掌握的线索所针对的犯罪事实并不成立,犯罪分子在此范围内交代了其他同种罪行的,立功的认定标准是,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协助办案机关追捕其他罪犯等。
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的条件,是根据《刑法》第68条的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立功必须是犯罪分子本人实施的行为。为使犯罪分子得到从轻处理,犯罪分子的亲友直接向有关机关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不应当认定为犯罪分子的立功表现。
所以,职务犯罪自首的认定就是在职务犯罪后能向公安机关主动如实地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就是自首。
职务犯罪案件自首司法解释
〖One〗、职务犯罪相关司法解释中对自首的认定标准是,当事人主动向办案机关交代了还没有掌握的罪行,或者办案机关掌握的线索所针对的犯罪事实并不成立,犯罪分子在此范围内交代了其他同种罪行的,立功的认定标准是,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协助办案机关追捕其他罪犯等。
〖Two〗、自首是自动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而立功是自动交代(检举揭发)他人的犯罪事实以及提供重要线索得以侦破其他刑事案件的行为。
〖Three〗、为依法惩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根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办案工作实际,现就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有关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的认定和处理问题,提出如下意见:关于自首的认定和处理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成立自首需同时具备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两个要件。
〖Four〗、法律分析:利用的职务之便,从事犯罪行为的,属于职务犯罪,仍然需要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如果有自首立功情节的,需要从宽处理。具体的认定需要根据司法解释来作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成立自首需同时具备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两个要件。
〖Five〗、犯罪分子向所在单位等办案机关以外的单位、组织或者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没有自动投案,在办案机关调查谈话、讯问、采取调查措施或者强制措施期间,犯罪分子如实交代办案机关掌握的线索所针对的事实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上面就是 职务犯罪 相关司法解释的
自首与立功的司法解释
〖One〗、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
〖Two〗、自首是指主动投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投案在前,自首在后;自首的会从轻或减轻处罚,但是仅投案不能从轻减轻处罚。投案是前往司法机关或公安机关报告作案情况听候处理。
〖Three〗、本解释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比较高人民法院1998年9月2日公布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同时废止;比较高人民法院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Four〗、自首是自动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而立功是自动交代(检举揭发)他人的犯罪事实以及提供重要线索得以侦破其他刑事案件的行为。
〖Five〗、自首立功是我国刑法中赋予犯罪嫌疑人从轻处罚或者豁免处罚的一种情节。自首是指犯罪嫌疑人在被追诉前,自动到公安、检察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配合司法机关查明案件事实的行为。而立功是指犯罪嫌疑人在自首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司法机关查明共犯的身份和作案经过等情节。
如何认定投案自首?投案自首减刑多少?
投案自首减刑多少要看法院判决,法律没有固定标准说自首可以减刑多少年的说法。自首属于法定减刑的情形,自然可以减,具体由法官裁量。
年投案自首减刑多少要看法院决定,法律没有固定标准说自首可以减刑多少年的说法。但是自首属于法定减刑的情形,是可以减。具体由法官裁量。
在逃投案自首减刑基准刑的30%以下。根据《刑法》的规定,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一)减刑的幅度 减刑的幅度应当根据不同的刑种和刑期加以确定。
单位犯罪自首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单位犯罪自首司法解释是:自然人代表单位自首时除了必须具备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以外,还要代表单位意志,以单位名义,这也是其不同于自然人自首的特殊之处。
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同时,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虽然法条和相关的司法解释并没有明确的关于单位犯罪自首的法律规定,但是单位犯罪自首有其存在的合理依据及相应的认定标准。
网友询问:单位犯罪如何认定单位自首呢?湖南安必信律师事务所周理律师解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自动投案的实施者只能是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而不能是单位本身。既然《刑法》将上述人员的有关犯罪行为作为单位犯罪处理,其自动投案行为实质上也代表了单位。必须如实交代单位的罪行。单位的罪行是所有涉案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为的综合体。
山东鼎川律师事务所陈培英律师解单位犯罪自首的情况如下:集体研究后自动投案;未经集体研究后自动投案;个别投案。法定代表人在单位犯罪中是否要承担责任,关键不在于该人员是否是法定代表人,而在于是否实质的介入犯罪,并在单位犯罪中实施具体的决定和授意等等。
单位自首,主要表现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带头自首上面。对单位犯罪自首的从轻处罚也可分为对单位的从轻处罚和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从轻处罚两个方面。在司法实践中,可以根据自首情节,对单位判处罚金的,通过酌情减少或允许分期缴纳来体现;对直接责任人员,则比照自然人犯罪自首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自首的认定司法解释
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仅如实供述所犯数罪中部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部分犯罪的行为,认定为自首。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
自首的认定司法解释是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现也指主动如实的承认自己的错误。
职务犯罪相关司法解释中对自首的认定标准是,当事人主动向办案机关交代了还没有掌握的罪行,或者办案机关掌握的线索所针对的犯罪事实并不成立,犯罪分子在此范围内交代了其他同种罪行的,立功的认定标准是,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协助办案机关追捕其他罪犯等。
单位犯罪自首司法解释是:自然人代表单位自首时除了必须具备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以外,还要代表单位意志,以单位名义,这也是其不同于自然人自首的特殊之处。
《比较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具有自首或者立功情节的,一般应依法从轻、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类似情况下,对具有自首情节的被告人的从宽幅度要适当宽于具有立功情节的被告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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