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法律咨询,继承权多久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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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可以指定一方个人继承吗,指定单方继承有法律效力吗?

1、可以指定另一方继承。遗产继承适用法律为继承法,在法律运用上遵循“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规则,所谓一般法是指在时间上、空间上、对象上以及立法事项上所作出的一般规定的法律规范,特别法则是与一般法不同的适用于特定时间、特定空间、特定主体(或对象)、特定事项(或行为)的法律规范。

2、房产指定一人继承可以的。但需要满足如下条件:遗嘱人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遗嘱的内容及形式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需要满足的其他条件。

3、被继承人生前可以指定由一人继承,可以指定继承人中的一个人继承,也可以指定继承人之外的其他人继承。被继承人指定继承,留下有效遗嘱或遗赠协议就可以。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留下有效遗嘱或遗赠协议指定由一人继承:所有继承人共同同意指定由一人继承,也可以,但其他继承人要签放弃继承的协议。

4、可以,被 继承人 可以立 遗嘱 ,将财产留给一个人,如果不放心,可以进行 遗嘱公证 。 继承 开始后,按照 法定继承 办理;有遗嘱的,按照 遗嘱继承 或者遗赠办理;有 遗赠扶养协议 的,按照协议办理。

5、法律分析:遗产指定已婚子女一方继承可以的。但该指定损害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必要的预留份的,侵权的部分无效,其他部分继续生效。若无法排除部分无效的,则指定全部无效,遗产需要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父母一方去世房产应该怎样继承

办理继承手续 当房产证上的一方父母去世时,其子女或其他法定继承人需要办理继承手续。这通常涉及到前往公证处进行遗产继承公证,或者根据当地的规定,向法院申请继承权确认。在办理继承手续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

法律分析:父母一方去世房产的继承方式:若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先将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计算出遗产数额。然后,再根据遗赠抚养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确认继承人范围。最后,由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父母一方去世房产应该怎样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房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律分析:父母一方去世房产继承一般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分配:第 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遗赠抚养协议进行继承分配。第 没有遗赠抚养协议,但有遗嘱的,按遗嘱进行继承分配。第 没有遗赠抚养协议和也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继承分配。

房产继承咨询

法律分析:法律咨询热线电话是12348。民法典规定,房产继承的,需要准备相关必要的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过户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大到合同签订、公司设立,小到缴纳物业费、离婚,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

房产继承咨询哪个部门办理房产继承应该到房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和税务局咨询办理。

房产继承咨询当地的民政部门或房地产管理部门。以下是相关解释: 房产继承涉及权益的转移,需要有专门的部门来处理相关的法律事务。民政部门是负责处理遗产继承等事务的政府机构,可以提供关于房产继承的咨询和指导。 房地产管理部门也是处理房产继承相关问题的专业机构。

房产继承过户应该去房产所在地区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和税务局进行咨询。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手续时,首先要到房子所在地区的公证处进行继承权的公正,如果房子属于外销商品房,还需要到所属地区的市公证处进行公证,继承权的公正处理好以后,就可以带着相关资料到房地产出进行继承过户。

办理房产继承可以到哪些部门办

1、法律分析:办理房产继承应该到房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和 税务局咨询办理。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办理房屋继承去哪个部门办理房屋继承去房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和税务局咨询办理。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3、法律分析:首先,继承人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所属税局缴纳费用。

4、二)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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