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前如何进行股权激励?进行股权激励需注意什么?
1、另外,挂牌前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建议企业尽量早安排,避免挂牌或上市前突袭入股,造成不必要的解释说明。实践中,大多企业倾向选择股改前有限公司阶段实行。需注意待股改基准日确定后公司股改前,应保持公司股本总额的不变,即可以进行股权转让,但不可作增减资处理。
2、尽量不要选择期权方式作股权激励计划。由于期权股权激励会带来公司股本大小和股本结构的不确定,以及拟上市公司的股权价值不确定造成期权激励计划的成本不容易确定等问题,从而导致公司在上市前的经营业绩不易确定。
3、法律分析:在持股平台做激励在临上市期间,员工持股平台基本上处于封闭期,是不能动的,但是员工持股平台如果做了预留股份的话,可以先做出承诺,等报了材料,上市之后,过了封闭期,再做激励,价格是可以商定的,不用按照股票的价格,股东之间也可以进行股权转让。
企业股权激励律师费用一般怎么计算
1、企业股权激励律师费用的计算方式主要分为计时收费和按案件标的额比例累加收费两种。计时收费方式下,律师费用大致在200元至3000元每小时不等。对于不涉及财产的行政诉讼案件,律师费用通常在3000元至20000元之间。而涉及财产的行政诉讼,则在基础费用1000元至8000元之上,再按争议标的额的百分比计算。
2、诸如基于企业资产可采用账面价值法、资产评估法进行估值;基于企业收益可采取现金流折现法、PE法等;当然也可以采用之前所说的类比其他同行业公司价值法、融资法、参照法、每股净资产法、注册资金法等。
3、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4、由于股权激励往往是附带以劳动关系存续为前提,有些股权激励协议明确约定如果员工离职,作为公司或股东可无条件的按一定的价格回购员工手中的股权。因此,当公司在持续发展中,作为企业的核心员工一般不会轻言离职,实施股权激励对留住核心员工的作用较为明显。
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如何操作?股权激励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1、企业应选择什么样的人才予以股权激励。在被激励人员的选择上,企业应倾向以价值为导向,即创造价值多的享受股权高。只有以价值为导向进行股权激励人员的选择,才能选拔出认同企业文化、与企业战略匹配并适应企业长远发展的人员,有利于创造出更为公平的激励环境,促进企业发展。
2、尽量不要选择期权方式作股权激励计划。由于期权股权激励会带来公司股本大小和股本结构的不确定,以及拟上市公司的股权价值不确定造成期权激励计划的成本不容易确定等问题,从而导致公司在上市前的经营业绩不易确定。
3、另外,挂牌前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建议企业尽量早安排,避免挂牌或上市前突袭入股,造成不必要的解释说明。实践中,大多企业倾向选择股改前有限公司阶段实行。需注意待股改基准日确定后公司股改前,应保持公司股本总额的不变,即可以进行股权转让,但不可作增减资处理。
4、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实行股权激励中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5、对于拟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操作,首先需要严格控制激励对象的总数,避免将股权激励单纯视为员工福利,实现利益均沾。在执行股权激励计划时,公司应当对参与员工进行充分的说明,包括潜在的收益与风险。此举旨在激励员工关注公司长远发展,而非仅仅追求短期利益。
6、公司进行股权激励应注意以下问题:(1)把握股权激励的数量和分配方式 在总量上,股权数量过少,根本就起不到激励的作用;股权股数量过多,很可能导致激励过度,而且可能导致未来实行股权激励时受限。可能使老员工因为股权的存在而远远高于新员工的报酬。长期滚动实施股权激励,有可能导致新的内部人控制。
胡礼新的个人评价
1、他身体力行,在公司股权激励方面做了大量的研究实践,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胡礼新律师认真负责的服务态度和卓越的执业技能受到客户的高度评价,新华网、凤凰网、中金在线和全球财经等媒体曾就股权激励和投融资相关专业问题对胡礼新律师进行过专题采访和报道。
标签: 股权激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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