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保产险天津分公司被罚24万元: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等六项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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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7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因六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警告并罚款24万元,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如下:

  一、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

  二、核保管理不严格;

  三、承保操作管控不规范;

  四、承保操作管控不规范;

  五、履行说明义务记录不规范;

  六、未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合同中约定具体服务项目及频次。

  刘丽(时任太保财险天津分公司团体客户经营管理中心综合市场部总经理)、王鑫(时任太保财险天津分公司三农中心综合市场部总经理助理)二人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均被监管警告,并分别罚款1万元。

太保产险天津分公司被罚24万元: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等六项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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